記者從廣東省發(fā)改委官網獲悉,2014年省財政安排珠三角地區(qū)(不含深圳)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額度計劃按2013-2015年擬補助總額的40%撥付,共3.26億元。
以廣州市為例,插電式私人乘用車今年計劃推廣3000輛,數目最多,其次是插電式公務車1100輛及插電式公交車1700輛,合計計劃推廣10000輛,安排補助資金1.11億元。
廣東省財政補助資金撥付給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補助資金主要由各地級市用于補貼新能源汽車購置、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等,具體由各地級市根據所選擇的技術路線和商業(yè)運營模式自行安排。2015年一季度,省將根據各市2013-2014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際數量,據實清算省財政補助資金。
此外,粵東西北城市不是國家試點城市,廣東省政府對粵東西北地區(qū)沒有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沒有量化目標要求,省財政2014年安排粵東西北地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額度按照各市當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際數量和補助標準再據實安排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