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工業(yè)協(xié)會常務副會長、工信部裝備司任命的低速電動車標準起草組組長董揚先生日前表示:“低速電動車的標準如何制定,可能是當前中國汽車產業(yè)最復雜、最困難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技術上并不復雜,難點在于利益的博弈,特別是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筆者理解,產品標準制定基本定位是解決技術問題。而目前這個標準的制定,實際上已經(jīng)升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層面,就不是董揚先生為組長的“低速電動車標準起草組”能解決的問題了。但董先生提出的問題,極具思考價值。
一、低速電動車的標準何制定?是當前中國汽車產業(yè)最復雜、最困難的問題
①低速電動車的標準如何制定已經(jīng)成了一個大問題。
②這個問題在時間上的定位是“當前”。(筆者理解:當前是時間概念,最短3個月以上,也可能是1年以上內。)
③這個問題在空間(范圍)上的定位是“中國汽車產業(yè)”內。(筆者理解:低速電動車已經(jīng)被列于中國汽車產業(yè)的組成部分。)
④這個問題是一個最復雜的問題。(筆者理解:復雜有紛亂、雜亂、龐雜、繁雜、繁等含義。前面再來一個“最”字,說明對這個問題,基本上沒有認識到位,更談不上理解到位。因為能理解到位的問題,就不是復雜的問題。)
⑤這個問題是一個最困難的問題。(筆者理解:困難有“事情復雜、阻礙多”等含義,前面再來一個“最”字,說明對這個問題,較好的解決辦法還沒有找到。)
通過上面的解讀,可以得出這樣基本基本結論:低速電動車標準何時能出臺?董揚組長目前沒有明確的答案,其他人的預測就基本上不靠譜了。
二、這個問題在技術上并不復雜
董揚先生是中國汽車工業(yè)協(xié)會常務副會長,他說“這個問題在技術上并不復雜”,絕對沒有第二人會持反對意見。筆者對這個結論,做一些論據(jù)的補充,供同行參考。
1.低速電動車是一個什么慨念
低速電動車是相對高速車而言的。掛了公安局車管所發(fā)牌照的車輛,目前在道路上跑的都是高速車。這里的速度是指車輛的最高行駛速度,目前有的高速車的最高行駛速度已超高250公里/小時,而城市公交車的最高行駛速度被限定為69公里/小時。道路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高速公路上最高行駛速度限定在120公里/小時以下。而低速電動車的最高行駛速度不能高于69公里/小時,否則就是高速車輛了。
國外對低速電動車的最高速度也有一些規(guī)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限制低速電動車輛的最高行駛速度在32-40km/h之間;歐盟嚴格限定其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5km/h。
低速電動車標準是技術標準,全世界上技術是相通的。中國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必須參考國外已有的標準。目前我國公交車最高速度是低于70公里/小時,按7折來計算,中國低速電動車最高速度限定50公里/小時以內,是比較科學的。這是該標準要討論的基本核心問題。
如果對“中國低速電動車最高速度限定50公里/小時以內”的命題論證到位并被證明正確,那么“低速電動車的標準和制定是當前中國汽車產業(yè)最復雜、最困難的問題”這個命題也就不存在了。有這樣幾個理由:
(1)目前中國汽車產業(yè)不包括這種車輛;
(2)今天這種車就是中國汽車產業(yè)的延伸;
(3)汽車產業(yè)分為兩塊,一塊是低速電動車,一塊是高速車。
(4)低速電動車標準可以借鑒高速車的標準,但是不可借用。
2.低速電動車標準是一個技術命題
“低速電動車標準是一個技術命題”這是一個常識。但是參與討論的專家們在實際討論中卻突破了這個邊界,正如董揚先生說的“更麻煩的是這個問題被政治化了:支持低速電動車者認為是節(jié)能環(huán)保,是技術進步,是考慮廣大低收入人群的出行需求;而反對者認為,這根本就是非法生產。又由于這個問題涉及多部門管理,其間意見也不一致:有的強調權威,希望按自己意見辦;有的希望放權,不愿意增加管理難度;也有的意在發(fā)展,建議先亂后治。”
低速電動車標準不是政治命題,不是具體利益者的代表。低速電動車標準的制定,要遵循標準學科建設的基本原則。技術標準有自己使命和功能,低速電動車標準編制要思考的是,條款規(guī)定的先進性和適宜性,沒有要為誰服務,不為誰服務的功能。
三、“允許與不允許使用鉛酸電池”是一個什么問題
“允許與不允許”是政策層面詞匯,我國新能源汽車發(fā)展的政策文件里規(guī)定不允許使用鉛酸電池,必須使用新型動力電池,主要是要體現(xiàn)新能源汽車的先進性。低速電動車不代表汽車的先進性,在標準中規(guī)定“不允許使用鉛酸電池”是否能體現(xiàn)先進性或者適宜性?
目前“允許與不允許使用鉛酸電池”的雙方代表人物,都沒有給出充分的理由。彼此認為自己是有道理的,但是不足以說服第三方。如董揚先生說的“還有一個很大的焦點問題是允許不允許使用鉛酸電池,我們的立場是不允許。理由是現(xiàn)在全國鉛酸電池回收管理差,多地有鉛污染,兒童血鉛超標,個別企業(yè)管理得好是少數(shù),只能根據(jù)全國狀況作出此規(guī)定。”
反對董揚先生觀點的人用一句“目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管理還沒有起步,你為什么要鼓勵呢?”回應即可。如果認為“多地有鉛污染,兒童血鉛超標”是使用鉛酸電池引起的,把這樣的電池廠關閉即可,沒有必要在這個標準進行界定。
“允許與不允許”的雙方都沒有辦法說服第三方,筆者建議是,觀點不同雙方,就不要糾纏這個問題了??梢杂眠m宜的“電池壽命時間、安全性”等指標予以規(guī)定即可。
四、小道理服從大道理,低速電動車標準要加快出臺
董揚先生提出了解決“低速電動車的標準如何制定,可能是當前中國汽車產業(yè)最復雜、最困難的問題”。他的邏輯是“小道理服從大道理。全國人民利益(合理有序的交通秩序)第一位,所有交通參與者利益(安全)第二位,產業(yè)發(fā)展、企業(yè)利益只能排在最后。”解決最復雜、最困難的問題的邏輯已經(jīng)清楚,離問題解決就不遠了。惟愿董揚先生在組織下,低速電動車標準能加快出臺。
對世界汽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而言,如果“低速電動車標準”一旦出臺,中國汽車產業(yè)年產銷量勢必會增加100萬輛以上。